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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 线上申报和审核工作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5-19 18:07:19

根据省社科联2023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复评创建工作说明如下

关于基地复评

1.复评对象。2019年复评与创建认定的208家省级社科普及基地,需申请基地复评认定。2022年新认定的15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不参与本轮复评工作。

2.复评程序各设区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省级基地初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基地的建议名单,其中优秀基地比例不超过本地省级基地数量的40%。省社科联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基地初评情况,复评为优秀的基地不超过原有省级基地数量的25%

3.评审标准。基地复评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社科普及研究、普及品牌打造和重点普及活动开展及社会成效等方面,具体标准依据《办法》制定。

关于基地创建

1.申报对象。符合《办法》相关要求,自愿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人文社科普及服务的机构(场所),主要面向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设施和功能的企业、高校、媒体传播平台机构,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和城市书坊、社会性展藏馆等。

2.申报条件。基地申报创建采取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其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办法》相关规定。

3.申报程序。设区市以下单位申报基地,由所在设区市社科联负责审核推荐。已建立高校社科联的院校,由高校社科联负责审核推荐。尚未设立高校社科联的院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社科联负责审核推荐。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由省社科联科普部负责审核推荐。

4.基地评审。省社科联采取专家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经申报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审核评估。

、基地认定

参与本轮复评的基地和创建的单位,经过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议和社会公示,由省社科联、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授牌认定。本轮认定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的认定期限为20232026年。

四、时间安排

申报评审工作20235下旬启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522日至616日)

申报单位登录人文江苏社科普及工作管理平台(http://skl-shenbao.routeryuncs.com/),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上传从相关附件材料,并打印申报表

(二)初审阶段(619日至630日)

各设区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省级基地申报资料的初审。根据评分情况将复评为“优秀”“合格”基地以及审核为“推荐”创建单位推送给省社科联。通过初审的基地(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印制一式三份,邮寄到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三)专家评审73日至714日)

省社科联邀请社科专家组成专家组,采取专家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的单位进行审核评估

(四)认定阶段(717日至731日)

对专家组审核推荐的基地(单位),经省社科联党组审议和社会公示,由省社科联、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授牌予以认定。

五、相关要求

各设区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要加强对基地复评创建工作的指导把关。参与本轮复评的基地和创建的单位,请以通知附件提供表格模板,提前做好复评与创建的材料准备工作。

人:省社科联科普部 路胜利 电话:025-83321824

  电话:025-83312461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4315

   编:210004

电子邮箱:jsskpj@vip.163.com 

申报链接地址:http://skl-shenbao.routeryuncs.com/

 

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创建情况汇总表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申报复评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科普及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4.参与复评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名录

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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